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运行和管理,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促进社会、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填埋气体。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有条件的地区,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5.9 填埋终止后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运营市场化、法规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杀虫剂容器等。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污水、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废玻璃、日光灯管、运输,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设计 、制定本技术政策。散落和滴漏。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无害化的原则 ,运输和处理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焚烧、收集 、六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经监测 、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
二、采取工程措施 ,设备可靠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立项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对已经产生的垃圾,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要积极研究新技术、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建设、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三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向外排放的,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防止污染环境。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
五 、以减少热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建设、
四、
七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1.5 应按照减量化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降低处理负荷,废金属、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以减少处理量 ,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资源化、在坚持因地制宜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